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ammonia industry
GWPB 4-1999代替GB13458-92
1 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两个时间段规定了合成氨工业吨氨最高允许日均水污染物排放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氨最高允许日均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氨企业(包括合成氨、尿素、硝酸氨、碳酸氢氨)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H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6920-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7478-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747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7487-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
GB7490-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11901-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16488-1996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16489-1996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技术内容
3.1 企业类别
合成氨企业按单套装置工程能力分为:
大型企业:年产量≥30万t氨;
中型企业:6万t氨≤年产量%26lt; 30万t氨;
小型企业:年产量%26lt; 6万t氨。
3.2 标准分级
3.2.1 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和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3.2.2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三、四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3.2.3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废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区类别,分别执行3.2.1和3.2.2的规定。
3.2.4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废水,应达到地方规定的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3.3 标准值
3.3.1 2000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按表1执行。
表1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2000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
氨氮
化学需氧量
氰化物
SS
石油类
挥发酚
硫化物
排水量m3/t*
pH
mg/l
kg/t*
mg/l
kg/t*
mg/l
kg/t*
mg/l
kg/t*
mg/l
kg/t*
mg/l
kg/t*
mg/l
kg/t*
大型
尿素硝氨
一级
60
0.6
150
1.50
0.30
0.003
70
0.70
10.0
0.10
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