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对75户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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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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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治冬季大气污染,让市民共享蓝天,兰州市对75户企业采取了限产或停产措施。
记者12日从兰州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兰州市防治冬季大气污染的部署,兰州市经委、市环保局决定,从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对兰州市的75户企业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
这75户企业主要以铸造、冶炼、材料加工等为主,基本都是使用燃煤或污染较重的企业。兰州市要求这些企业的限产或停产天数不低于90天,兰州市经委、市环保局将对其限产或停产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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