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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强化流域污染治理?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10-08 点击:
山东省潍坊市政府日前召开虞河、丹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要求虞河河道清淤必须于10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两河流域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或升级改造项目必须按规划要求建成投运,各企业要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对未批先建、设施不正常使用、超标排污的企业,必须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关停。
  虞河、丹河是潍坊市两条主要河流,境内全长分别达到70公里和83公里,均流经潍坊市北部区域进入渤海。近年来,潍坊市政府将虞河、丹河的水污染治理作为全市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来抓,分别成立了虞河、丹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两河流域综合治理进展情况调度专题会,明确了各市、区、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完成时限。虞河流域综合治理以河道淤泥清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点源治理及生态修复为重点,对有废水排放的26家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丹河流域综合治理以严格环境监管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对3家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投运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对21家未执行“三同时”及批小建大、治污设施不匹配或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的企业,分别实施了停产整顿、限期治理和顶格处罚。
  潍坊市政府要求,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多种投、融资渠道和国家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建、改造升级;要加快实施河道清淤工程,统筹考虑污水处理厂的管道铺设问题,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继续实行对虞河、丹河流域暂缓审批新建项目的措施,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凡超出总量以及污染物排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新建化工、石化类项目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环境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工业园区;要加强企业监管,对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坚决采取限产和限期治理“双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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