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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要求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监管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10-07 点击:
 针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管。
    通知要求,加强质量监管要明确监管重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一般包括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两大类。主要有墙体屋面保温材料及其辅料、节能门窗幕墙,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热水供应等设施相关的产品。各地要组织对当地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这些环节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重点查验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材料、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建材市场有无销售“三无”节能材料、产品,建筑工程有无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节能材料、产品的现象。
    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重点查处不按材料、产品标准进行生产,不对材料、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将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等行为。除日常监管外,各地今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理。
    通知提出,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对节能材料和产品的经销企业销售的材料和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手续进行查验,及时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三无”节能材料和产品,冒用他人产品商标、厂名、厂址及检验报告,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做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的销售企业,切实净化流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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