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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建立大气污染预警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6-16 点击:
为了市民安全出行,新疆乌鲁木齐市环保部门日前设立大气污染预警制度,在出现污染天数时,实施分级预警,控制污染物排放。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预警制度分为三级,分别是蓝色预警、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其中,出现三级污染天气并预计要持续3天以上时,环保部门将发布蓝色预警,同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对采暖锅炉的执法检查频次,使用干法除尘设施的单位要有专人驻守。

对于出现四级污染天气并预计持续3天以上时,环保部门要发布黄色预警,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查和检修,一些电力公司还要降低电力上网负荷。

    而在出现最严重的五级污染天气并预计持续2天以上时,环保部门将发布红色预警,水泥公司等建材生产企业将全部停产,在保证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的情况下,降低各集中供热和采暖企业的供热负荷,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对车辆实行限行,中心城区也将禁止露天焚烧和烧烤。

    由于特殊的地形和气象因素制约,每年冬季采暖期长达半年之久的乌鲁木齐深受大气污染危害,煤烟、扬尘、粉尘、汽车尾气等污染成了乌鲁木齐人的“心头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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